工程監理
監理業務
涉密信息系統監理、人防信息系統監理、電子政務系統監理、智慧城市建設監理、公安交通信息系統監理、建筑智能化工程監理、應用系統開發監理、企業信息化建設監理。
監理服務
招標階段
協助建設單位明確工程需求,確定工程建設目標。
見證招標過程合法、合規。
協助建設單位選擇適合的承建單位。
促使建設單位、承建單位所簽訂的承建合同在技術、經濟上合理有效,在簽定的承建合同中應明確要求承建單位接受監理機構的監理。
設計階段
推動建設單位、承建單位對工程需求和設計進行規范化的技術描述,為工程實施提供優化的設計方案。
促使工程計劃、設計方案滿足工程需求,符合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標準,并與承建合同相符,具有可驗證性。
協助建設單位、承建單位消除設計文檔在進入工程實施前可預見的缺陷。
協助建設單位組織專業人員評審工程設計方案
實施階段
審核工程實施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工程實施方案與設計方案的符合性。
促使工程中所使用的產品和服務符合承建合同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
審核工程實施計劃,對于 計劃的調整應合理、受控。
促使工程實施過程滿足承建合同的要求,并與工程設計方案、工程計劃相符。
驗收階段
審核工程測試驗收方案(驗收目標、雙方責任、驗收提交清單、驗收標準、驗收方式、驗收環境等)的符合性及可行性。
協調承建單位配合第三方測評機構進行項目系統測評。
促使工程的最終功能和性能符合承建合同、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
促使承建單位所提供的工程各階段形成的技術、管理文檔的內容和種類符合相關標準。
運維階段
協助業主單位明確信息系統運維階段的主要任務和服務標準。
協助業主單位在信息系統運維階段選擇適合的提供運行維護服務的單位。
協助業主單位與承接運行維護服務的單位簽署運維服務級別協議。
向業主單位提供運行維護部分的信息技術管理咨詢。
依據服務目錄及服務級別協議,協助業主單位對承接運行維護服務單位的工作進行監督和考核。
協助業主單位制定可操作的業務連續性計劃,并監督演練。
協助業主單位對承接運行維護服務的工作進行評價、認定和驗收。